为了进一步做好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2014级新生的学习、生活、人际交往和社会适应性等方面的心理素质,更好地促进新生健康成长,为新生可持续发展打下良好的心理基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新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教育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新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教社政〔2005〕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教思政厅〔2011〕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的通知》(教思政厅[2011]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2014级新生大新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计划。
一、课程性质与教学目标
(一)课程性质
大新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以下简称“本课程”)是集知识传授、心理体验与行为训练为一体的公共课程。本课程的目的是培育大新生心理保健意识、增加大新生心理健康知识、提升大新生心理维护技能,从而切实提高新生心理素质,促进新生全面发展。通过设置、实施本课程,帮助新生明确心理健康的标准及意义,增强自我心理保健意识和心理危机预防意识,掌握并应用心理健康知识,培养自我认知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自我调节能力。
(二)课程目标
通过本课程教学,使新生在知识、技能和自我认知三个层面达到以下目标。
1. 知识层面目标
了解心理学的有关理论和基本概念,明确心理健康的标准及意义,了解大学阶段人的心理发展特征及异常表现,掌握自我调适的基本知识。
2. 技能层面
掌握自我探索技能,心理调适技能及心理发展技能。如学习发展技能、环境适应技能、压力管理技能、沟通技能、问题解决技能、自我管理技能、人际交往技能和生涯规划技能等。
3. 自我认知层面
心理健康发展的自主意识,了解自身的心理特点和性格特征,能够对自己的身体条件、心理状况、行为能力等进行客观评价,正确认识自己、接纳自己,在遇到心理问题时能够进行自我调适或寻求帮助,积极探索适合自己并适应社会的生活状态。
二、主要教学内容及安排
见附件《大学生心理健康课程教学内容及安排》
三、课程设置与教材使用
(一)课程设置
1.面向全体2014级新生,在第一学年第一学期开设“大新生心理健康教育”公共必修课程,覆盖本实施方案第二部分所述内容,共36学时,其中理论环节和实践环节各占18学时。
2.在其它学年第一学期,开设心理健康专题讲座等,由课程实施机构按年级特点和需要统一确定或由各学院提出主题,每学年不少于2学时,共不少于4(专科)或6学时(本科)。
以上共不少于40至42学时。
(二)教材选用
课程教材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教材《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主编:李晓芸、刘昌友、支敏。
四、组织实施与教学评估
(一)本课程由新生工作部(处)(含心理咨询中心)、教务处和教育科学学院共同组织实施课程。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教育课实施联动机制,在新生处心理咨询中心设立“安顺学院大新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设联络办公室”,负责具体推进课程建设。
(二)本课程课堂教学环节按照“统一要求、集体备课、统一考核”的原则实施。
(三)强化课程教学评估。
1. 强化教师评估。以公开课、新生问卷调查等形式,加强对教师专业素养、教学能力、互动能力等的过程性评估和总结性评估。
2. 强化教学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新生对知识的理解和掌握程度,以及新生心理调适能力的提高等方面,以新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评估重点,采取任务报告和纸笔考核(分别占考核成绩的40%和60%)相结合的评估形式。
安顺学院学生处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件:大学生心理健康课程教学内容及安排
一、大学生心理健康课专题内容
理论授课共分为四个专题,18个学时。
第一专题:
(一)心理健康导论
(二)大学生常见的心理问题
(三)常见心理问题的调适
第二专题:
(一)学生学校适应
(二)学业规划
(三)生涯规划
第三专题:
(一)情绪情感
(二)恋爱及其调适
第四专题 :
(一)人际关系
二、大学生心理健康课教师构成
教师均是心理学和教育学专业硕士生,具有讲师以上学历,需13名。鲁小周、班永飞、孙霁、李尚红、郭雯、杨颖、钟红梅、孙野、崔亚飞、贾玉雪、刘伟、杨爽、罗思亮。具体教师调整根据教师授课时间安排。
三、大学生心理健康授课时间
授课时间建议在9-11周期间,在1-10节时间段均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