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党总支: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教思政厅〔2011〕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完善学院、系部、班级、学生四级心理健康教育立体网络与机制,健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组织。学生处心理咨询中心需统计我校2010-2012级心理委员的情况。请各系按照格式要求(详见附件一:安顺学院心理委员名单汇总表)将本系各班心理委员的相关信息进行登记.具体事项如下:
一、心理委员的任职条件
(一)热心心理健康工作,具有服务意识、有奉献精神,人际关系较好;
(二)为人乐观、开朗,能独立工作,组织协调能力较强;
(三)观察力、理解力、语言表达力较好;
(四)诚实、守信,责任心强,性格宽容大方;
(五)学习成绩良好。
二、心理委员的职责与要求(见附件二)
三、名单报送时间
请于2012年12月10号17:00前报送学生处心理咨询中心。
联系人:班永飞、孙霁 联系电话:0853-2214268或18785359267。
联系地址:图书馆二楼心理咨询中心。
特此通知
附件一:安顺学院心理委员名单汇总表
附件二:安顺学院班级心理委员职责与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