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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院全面启动未成年人审判心理干预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3-05-31

记者昨天获悉,浦东新区法院和普陀区法院在审理离婚抚养权案件时,通过庭前播放宣传教育片,让当事人冷静下来。

据介绍,浦东新区法院和普陀区法院在庭前播放的宣传教育片,分别是《点亮爱的希望》和《牵了手的手》,从孩子的视角反映父母相争、离异等对其造成的影响。记者从浦东新区法院了解到,宣传片播放至今,起到了很好的效果,离婚诉讼中原被告双方,情绪趋于缓和,在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上,也更多从孩子的角度考虑。记者昨天从上海高院了解到,对于涉及未成年的审判,将全面推广心理干预机制。

上海高院副院长邹碧华告诉记者,未成年刑事案件中,当事人一般16至18岁,容易冲动违法;未成年民事案件中,未成年人一般10岁至12岁,是离婚抚养权案件的直接受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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