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育部去年下发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教思政厅〔2011〕1号)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教思政厅〔2011〕5号),要求高校应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开设心理健康教育公共必修课,2个学分,32-36个学时,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普遍接受心理健康教育。为了开好这门公共必修课程,省教育厅决定组织编写我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公共选修课通用教材,供全省高校使用。为联系实际编写好这本通用教材,特面向全省高校征集心理健康教育案例,相关要求如下:
提交案例要客观真实,表述科学准确,语言流畅简洁,注意保护对象隐私,案例数量不限,单个案例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每个案例请注明撰写者姓名、所在单位、联系电话。案例以学校为单位于2012年3月23日前集中报送。
(来源:贵州省教育厅政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