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
惩罚是指当有机体自发做出某种反应后,随机呈现一个厌恶刺激(或不愉快情境),以期消除或抑制此类反应的过程。
《教育大词典》对惩罚作了进一步解释:
一是从教育学角度,指对个人或集体的不良行为给予否定或批评,是学校德育采取的一种教育方法,有利于学生分清是非、善恶,对受惩行为作出回避、退缩、改变的反应,削弱受惩行为的动机,达到改正的目的,也有助于学校维护校规。
惩罚的方式有:表示否定的语气与表情,口头指责,施以某种强制性措施,给予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处分。为减少某种行为重现的概率而在行为后伴随的不愉快事件,是与奖励相对的心理学概念。
二是从心理学角度,指为减少某种行为重现概率,而在此行为后伴随的不愉快事件。
背景/来源
心理学中的惩罚与“强化”概念相对应,是行为主义学习理论的重要概念,也是个体行为管理的有效手段。根据斯金纳解释,惩罚有更多的限制性和技术性的定义。
连同强化一样,它是操作性条件作用下的一种类别。操作性条件作用指的是伴随着惩罚或强化的学习。也称为反应—刺激条件作用。在心理学中,惩罚是通过呈现一个厌恶刺激(“积极惩罚”)或消除一个愉快的刺激(“负惩罚”)而使行为减少。
相关科普
国内一些学者在使用“惩罚”概念时,对应“正强化”与“负强化”的概念表述,将“惩罚”分为“正惩罚”与“负惩罚”。
认为“呈现某事物、导致行动者痛苦并使行动者特定行为表现消失,就叫正惩罚;移去某事物、导致行动者痛苦并使行动者特定行为表现消失,就叫做负惩罚”。
如果按照通常理解,呈现某事物,就叫做“正”,那么上述呈现性惩罚即为正惩罚,两者都是指呈现某种令人不愉快的结果或厌恶性的刺激,以导致行动者痛苦从而减少特定行为表现,或使特定行为表现消失的过程;
同样,如果某事物消失,就叫做“负”,那么上述“取消性惩罚”即为“负惩罚”,两者都是指某种愉快结果的取消,导致行动者痛苦从而减少特定行为表现,或使特定行为表现消失的过程。
可见,按照上述概念解释及人们的使用习惯,“呈现性惩罚”与“取消性惩罚”亦可对应地称作“正惩罚”和“负惩罚”。
正惩罚:施加一个坏刺激。这是当不适当的行为出现时,给予处罚的一种方法。这个处罚往往是给对方感到不快的刺激,这个刺激不一定是打骂,也有可能是罚款,批评等等。
比如最近很火的闯红灯实施拍照发朋友圈的事情,就是一个正惩罚的生动例子。正惩罚的最主要要让被惩罚者明白自己是为什么被惩罚的,惩罚的是什么。
负惩罚:去掉一个好刺激。这种惩罚比之正惩罚更为常用。当不适当的行为出现时,不再给予原有的奖励。比如在家庭教育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孩子在看电视不愿意吃饭的时候,父母会跟他说再不吃饭就把电视关了。不让看电视就是去掉了一个好的刺激,这就是一种负惩罚的。
个人见解
惩罚广泛运用于行为纠正中,而实施惩罚的因素主要是:
1.威慑
实施惩罚的一个因素就是防止违规,犯罪。阻止有违规,犯罪记录的人重新犯,同时也防止和威慑那些想违规犯罪的人。
主要的目的是阻止别人犯罪。这在学校中运用最多,学校利用惩罚及时纠正学生的不良行为,做到从根本防止学生犯罪。
2.改造
部分惩罚的原因是为了改造和教育已经做过坏事的人,这样子他们会不再犯,这根威慑不一样,主要的目的在于改变罪犯的态度,让他们从根本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不对,以便于不再犯。
3.补偿
对罪犯进行惩罚有时候也是对受害者的一个补偿,因为对于受害者来说,罪犯受到惩罚,对他们来说可以是心理上的安慰,甚至也有经济上的赔偿等形式。
4.教育和谴责
惩罚同时也是一种教育其他人什么样的行为是正确的,所以这也是一种社会公开表达谴责犯罪行为的手段。比如在一人偷税漏税这事情中,公开其惩罚内容就是公开表达对这种行为的谴责。
惩罚的影响
惩罚和激励都是一种常用的激励机制,一般的企业中,惩罚会比激励用的多,比如迟到早退扣钱。没有完成业绩扣钱,用这种方式来激励员工认真工作。
在校园中,也是多用惩罚的方式来纠正学生的不良行为。合理的惩罚可以及时制止不良行为,具有一定的正面意义。
但是,如果没有做好适度实施,会逐渐变了味,比如“体罚”“心罚”等等的形式,前者在近年来一直是学校教育的热门话题,体罚以及变相体罚对学生的身体健康带来巨大的危害。
而心罚危害的是学生的心理健康,很多学生因为受到辱骂、威胁、恐吓等行为之后,从此对学校产生了畏惧心理,没有办法继续校园生活,严重影响学生的心理健康。
惩罚对于禁止不良行为和建立必要的制度、使人养成良好习惯是有效的。但是如果运用不当会产生负面的心理效应。
1、过多的惩罚使人产生恐惧心理,导致退缩、逃避及说谎行为的产生。在孩子不小心打碎花瓶这件事情上,如果父母对孩子施加较大的惩罚,比如三天不能吃饭,孩子就会倾向于说谎,不敢承认自己犯错。
2、过度的惩罚使人产生对抗心理,导致关系的对立。比如在家里中,如果父母经常打骂孩子,孩子就容易跟父母产生对立关系,从而不愿意与父母沟通,甚至于不相信父母,希望逃离父母。
3、不恰当的惩罚会削弱人的内在惩罚机制。惩罚是一种来自外部的控制行为的手段,但是,人民对自己的过失行为还会有着内部惩罚机制的,比如做错事情之后会内疚,自责。
这种内疚、自责会导致他们反省自己的行为,从而改正。但是如果这时候有不恰当的惩罚,他们就会认为已经受到了惩罚了,就没必要内疚了。
比如,在学生迟到的事件中,老师要求学生迟到了就站着上完一节课,在罚站之后,学生认为自己已经受到了惩罚,因此这个事情也就过去了,就不会反思为什么自己会产生这种行为。
4、不恰当的惩罚使人产生压抑心理,妨碍其身心发展。比如在企业中,业务员工作不认真,领导采用了惩罚来施加压力,本意是希望他能上进,但是这往往会让七产生压抑心理,觉得自己无能,自尊心和自信心受到打击,从而对自己产生怀疑,再做其他事情的时候也会受到影响。
如何正确使用惩罚?
1、惩戒要建立在以改变行为为目的。
这要求我们要明确惩罚的原因是什么,这个惩罚对受罚者有没有效果。比如对于一个十几岁的孩子来说,为了惩罚他不做作业的行为,而没收他的糖果。这个惩罚就是完全没有效果的,因为对十几岁的孩子来说,糖果并不是必要的。对他来说,这个惩罚也是没有意义。
2、在惩罚之前已经采用了功能性干预的手段,但这些手段都没有效果,才考虑选择惩罚的方法。
比如,在孩子不愿意吃饭的时候,先进行干预劝说,等劝说无效再进行惩罚。
3、惩罚必须是安全可控的,无论是正惩罚还是负惩罚,都不可避免地存在或大或小的心理或身体伤害的隐患。
安全可控要求惩罚者要考虑清楚惩罚方法使用的潜在危险,比如在学生教育方法,必须是最大限度地保证安全,才可以进行惩罚。比如被惩罚的学生是否在教师的关注范围内,这种惩罚是否会严重伤害学生的自信心等。
4、惩罚的方法要针对问题的存在。
比如对于偷窃的行为,对他们的惩罚就是罚款,这会让他们有更深刻地体会。对于不愿意写作业的学生,惩罚是加大作业的量。针对问题的惩罚,效果会更好。
5、惩罚方法的运用,要关注个体差异,因为面向多数人采取的统一惩罚方法,在每个人身上出现的效果会不一致。
这是很容易预见的,因为每一个行为的主体,都是在经验、性格、认知等各方面存在差异的个体,对加于自身问题行为的惩罚认识和感受会不一样。所以,实践操作中,惩罚者要关注这种差异性,从而尽量根据行为主体的实际选择不一样的惩罚物,达到期待的效果。(来源于壹心理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