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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学院心理咨询中心工作制度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5-05-27

      1.行政领导负责制

实行主任、职员、项目负责人分级负责制。主任主持中心全面工作,向校党委、行政负责;中心职员在主任领导下具体负责中心各项工作并对主任负责,项目负责人在中心职员的带领下开展工作。

2.实行民主决策制

坚持民主集中制,凡中心重大工作事宜,均在全体职工讨论的基础上,采纳多数人且正确意见,形成工作决定。

3.坚持调研工作制

凡中心工作人员,力争年度三分之一时间深入到学生群体中开展基层调研,收集信息,掌握实情和工作主动权,并撰写专题调研报告或工作简报。

4.实施目标管理制

年初制定中心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量化个人工作责任。中心主任负责总目标实施,中心职员负责目标落实,各项目责任人负责项目工作到位。实施民主评定,半年考核小结,年终全面考核总结。

5.建立奖惩激励制

强化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既要建立职工实绩档案,又要与个人分配挂钩,兑现奖惩。

安顺学院心理咨询中心  地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学院路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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